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十三陵特区办事处(长陵)煤改清洁能源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7-08-04 09:57:54|作者:清洁吧

十三陵特区办事处(长陵)煤改清洁能源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十三陵特区办事处(长陵)煤改清洁能源项目
品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燃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供暖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特区办事处
行政区域昌平区公告时间2017年08月03日 13: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8月03日 09:00至2017年08月07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郝庄新郝家园六号楼二单元902室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北京建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郝庄新郝家园六号楼二单元902室)会议室
预算金额¥266.96025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立莉
项目联系电话010-60761168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特区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特区定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立莉 010-60761168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郝庄新郝家园六号楼二单元9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波 010-60712116
附件:
附件1长陵.pdf


北京建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特区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十三陵特区办事处(长陵)煤改清洁能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十三陵特区办事处(长陵)煤改清洁能源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立莉
项目联系电话:010-607611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特区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特区定陵
联系方式:徐立莉 010-607611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波 010-6071211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南郝庄新郝家园六号楼二单元9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该项目包括:1、长陵办公区机房主要内容:改造工程建筑、装饰、热泵机组及管道安装、电气工程;2、长陵武警区与餐厅区中心机房主要内容:改造工程建筑(含钢结构异形彩钢房)、热泵机组及管道安装、电气工程及机房远程控制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三证合一)齐全,且年检合格、有效。3、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5、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8、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范围内的。9、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土建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10、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依据国标gb/t25127.1-2010及国标gb/t25127.2-2010类别下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的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1、投标设备制造商必须建有-25℃低温实验室,并具有国家级第三方检测机构评定的具备-25℃以下低温检测实验室且评定合格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2、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6.96025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3日 09:00至2017年08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郝庄新郝家园六号楼二单元9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人民币500元 ,售出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建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郝庄新郝家园六号楼二单元902室)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法定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b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依据国标gb/t25127.1-2010及国标gb/t25127.2-2010类别下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的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设备制造商必须建有-25℃低温实验室,并具有国家级第三方检测机构评定的具备-25℃以下低温检测实验室且评定合格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登记备案,由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