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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公告:长宁区绿化市容局一批环卫车辆(8吨级车)竞争性谈判项目的谈判公告

2017-08-05 11:44:40|作者:清洁吧


谈判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长宁区绿化市容局一批环卫车辆(8吨级车)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完整如下:(1)响应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2)响应供应商应是产品的生产厂商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销售代理商;(3)响应供应商近3年在上海区域有相应产品销售业绩或类似项目成功业绩;(4)响应供应商在本市有固定经营场所、专业服务团队。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长宁区绿化市容局一批环卫车辆(8吨级车)竞争性谈判项目2、项目编号:SHXM-06-20170731-67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C20170085)3、预算编号:06-17-z98964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采购项目共分3个包件,供应商可以对任一包件或全部包件进行响应。第一标包:8吨级高功率保洁车3辆;第二标包:8吨级喷雾降尘车1辆 ;第三标包:8吨级多功能扫路车4辆。5、交付地址:芙蓉江路36号6、交付日期:按谈判文件要求7、采购预算金额:6390000.00(国库资金:639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按谈判文件要求三、谈判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8-04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8-11 17: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或统一社会信用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3)被授权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响应供应商近3年类似产品项目的业绩清单 (清单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业主名称、合同金额、证明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总篇幅限A4幅面3页以内)(5)响应供应商在本市有固定经营场所、专业服务团队的证明材料(非本市注册企业需提供,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6)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截屏图无需盖公章但应包含查询时间及展开的信用记录详情),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8-04 17:00:00至2017-08-11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3、获取谈判文件其他说明: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7-08-11 17: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谈判时间:2017-08-28 13:30:00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2、谈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采购方确认参加开标会议资格;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1)根据财政部74号文规定,经审批,本项目由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因此,本次项目谈判的供应商仅限于公开招标时已参与报名的有效合格供应商;(2)代理机构审核时间:2017年8月4日(周五)至2017年8月11日(周五),逾期不再办理(响应人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3)供应商提问时间:2017年8月14日(周一)10时00分之前;(4)代理机构答疑澄清时间:2017年8月15日(周二)10时00分之前;(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招标方将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发布中标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6)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规定。八、联系方式采购人: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芙蓉江路36号415室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600弄4号邮编:200336邮编:200051联系人:孙红萍联系人:殷忠强电话:62708418电话:13916405519传真:62708418传真:6273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