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采购公告
经松溪县政府采购办批准,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1、招标文书编号:闽建信延[2017]招173号
2、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最高限价(元) |
松溪县文化广场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松溪县文体广新局 | 周先生 15305083080 | 253600 |
3、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
4、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南平市南福路22号亿发建材市场17幢06号六层。需要异地购买采购文件者,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账户(购买采购文件账户请来电咨询黄小姐:13459953770,勿直接打款到报价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报名无效),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采购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邮件至594504151@qq.com。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负责.
5、投标人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和有效物业管理资质的工商、税务登记的企业且投标单位需在南平地区内有设立分公司。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投标方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5)根据福建省检察院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提供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正本提供原件,副本提供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推荐一名中标侯选人,详见评分细则。
6、投标截标时间:2017年8月14日,15:30:00(北京时间)
7、开标时间:2017年8月14日,15:30:00(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建行六楼)
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xggzyjy.com/index.html)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10、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xggzyjy.com/index.html)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肆仟元人民币必须在投标截标时间前转入下述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农行松溪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990101040016667
12、采购人:松溪县文体广新局
13、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305083080
14、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南福路22号亿发建材市场17幢06号六层
联系人:小艾、小黄 电话:15105099665、0599-8881557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