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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2017年普陀区环卫电动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2投标人是所报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3.5投标人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及办公场所,具备完整的技术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6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7本项目本项目禁止转包或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报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17年普陀区环卫电动车辆采购项目2、招标编号:SHXM-08-20170804-091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3、预算编号:08-17-13364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三轮电瓶塑料箱体保洁车,共102辆,预算金额78万元;(2)三轮高压冲洗车共6辆,预算金额24万元(供应商对上述报价超出预算金额作废标处理)详细技术指标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上述项目涉及设备制造、运输、上牌、检测、首保险、送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5、交付地址:招标单位指定地点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全部环卫车辆的供货及验车、上牌等并交付使用7、采购预算金额:1020000.00元(国库资金:102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和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8-07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8-14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6)办公所在地房产证明或相关租赁合同;(7)企业财务报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8)最近三个月的纳税凭据、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投标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则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8-07 09:00:00至2017-08-14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供应商可于2017年8月14日9:00-11:00至14:00-16:00,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至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12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现场验证,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取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其网上报名将视为无效。所有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将由评标委员会最终确认。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17-08-31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17-08-31 10:00:00。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18室2、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418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其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原件、纸质投标文件原件、无疑问函原件,以供招标单位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3G/4G可以无线上网并能成功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参加投标。迟到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设备及CA证书导致无法现场签到、解密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投标。七、其他事项1.现场踏勘:不组织。2.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7年8月15日13:00时前通过书面传真至021-52564588*6133,并电话联系:13601741412,代理机构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3.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无疑问则须在澄清答疑时间前以传真形式向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无疑问函(签字并盖章),且须将无疑问函原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等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枣阳路226号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411室邮编:200062邮编:200333联系人:解放联系人:仓海俊电话:62542953电话:13601741412传真:62859303传真:021-52564588*6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