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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城中、城北、红星街道办事处背街小巷及辖区内盈口乡部分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城区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 目 名 称:鹤城区城中、城北、红星街道办事处背街小巷及辖区内盈口乡部分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HC201710109
代理机构编号:HNZT-2017ZF111
三、项目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3.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城中、城北、红星街道办事处背街小巷及辖区内盈口乡部分背街小巷范围内的183条背街小巷等。(具体范围以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2服务内容:承包招标范围内背街小巷的路面、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交通岛、桥、空坪隙地以及道路两厢可视15米范围内的垃圾清除(含煤灰煤渣的清除)。道路沿线范围作业至建筑物(构筑物)墙根或墙根连线(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作业至道路侧边石以外15米范围)的清扫保洁,包括人工清扫保洁、机械清扫保洁、道路和人行道冲洗(含油污冲洗)、道路洒水、隔离护栏保洁;行道树树围石内环卫保洁;地下通道环卫保洁;果皮桶的清掏洗抹及小型维修;立面保洁(包括道路两侧及城区范围内的配电箱、路灯杆、电线杆、岗亭、交通指示牌、红绿指示灯柱、邮筒、报刊亭、交接箱、电话亭、路名牌、公益广告牌、门面、围墙、公交车站台等牛皮癣的清除和清洗,建筑立面牛皮癣的清除和清洗),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公共垃圾站;道路及人行道杂草清除;承包范围内河道、撇洪渠、积水塘、沟渠的垃圾清理等。背街小巷环卫清扫、果皮桶清洗(含公共区域可视范围)、垃圾清运、绿化带保洁。
3.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1年(第一年服务期为试运营期(1+3模式),试运营期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三年合同,否则无条件终止合同)
3.4本项目的管理服务质量要求须达到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考核办法规定的标准。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的年度服务费用预算价(上限价)为514万元/年(第一年服务期为试运营期,试运营期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三年合同)。投标人所填写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发布的上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资质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7年 5 月至2017年7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7年5 月至2017年 7 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7年 5月至2017年7 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17年 5月至2017年7 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供应商必须提供书面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批准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壹级物业服务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具有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环卫清扫保洁业务相关的行业甲级(或A级或壹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2)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由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环卫清扫保洁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项目经理人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加盖社保局印章的近半年(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获取时间及地点: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8 日起至2017年8月 1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到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中心9楼9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请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并分别装订成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限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2017年5 月至2017年 7 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限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社保登记证》副本原件
(6)本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注:1.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
3.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九、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 2017 年 8 月 30 日 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 2017年 8月 30 日 9:00 时。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4)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到会,出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交付人民币拾万元(1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至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采购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采购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开标前需提供相关转账凭证复印件或原件,且经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查询确认已经到帐,视为已缴纳(开标前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
账户名: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侯家塘支行
账 号:431651000018150151484
(3)缴纳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8 月 29 日17时00分(含),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怀化市鹤城区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158号 联系人: 王所长 电 话:13874572918 |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中心9楼906室 联系人: 罗芳 、孙慧 电 话:0731-82255989 |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