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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钱旺镇大六王、焦庄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第二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8-07 16:39:41|作者:清洁吧

采购人名称:香河县钱旺镇政府
采购人地址 :香河县钱旺镇青年路3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崔新宇 0316-839122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薛森0316-2281196
采购预算金额:688798.49
采购用途 : 大六王、焦庄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第二批)
项目实施地点 :按采购人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磋商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1、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近三年无犯罪行贿记录(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9、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领取文件时须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pg.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申请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投标人领取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每页均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为公告期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申请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领取磋商申请文件时)以及 磋商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营业执照为 三证合一 投标单位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人民币/套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8-0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8-11
时刻说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31日15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31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传真电话:0311-85110583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2
备注:项目名称:香河县钱旺镇大六王、焦庄垃圾中转站垃圾清项目(第二批)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