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象州县石龙镇环卫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象州县石龙镇环卫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XZGZ016-LBHCGZ-201721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范围、内容、数量:
1、服务范围:
(一)清扫保洁范围:
一级保洁区域:石龙镇集镇范围内大街小巷。
二级保洁区域:1.国道209线石龙镇境内路段;2.石龙至柳武高速路连接线石龙境内路段;3.大蒙大利至兴宾大湾公路石龙镇境内路段;4.通往糖厂、通往志光公司等工业园区范围内道路(由县工管委或企业负责的区域除外);
三级保洁区域:通往全镇48个自然村(约76个村民小组)的通村道路及村屯巷道。
(二)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范围:
1.石龙镇境内上述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点及道路两侧乱倒的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各类垃圾和工业园区各企业的垃圾箱;
2.石龙镇管辖下8个行政村(居)委48个自然村(76个村民小组)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3.其它临时增加收集区域和临时增设垃圾箱。
上述主要区域及石龙镇境内主要道路沿线、村屯居民所产生的居民生活垃圾(含遇上级检查或居民反映需要临时清运的垃圾)全部运入石龙镇垃圾中转站内压缩,建筑垃圾择地堆放。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为期三年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其中清扫保洁服务自2018年1月1日起,不足三年)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有保洁服务或具备物业服务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须在广西来宾市内注册(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或在国内注册(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在广西来宾市内注册(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分支机构的供应商。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index.aspx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8月28日上午9:00时-10:00时)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未缴纳此项费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27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帐、电汇形式交至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任选一下任一账号存入: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
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XZGZ016-LBHCGZ-201721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月28日10时0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
十、网上查询地址:
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lbzwjy.gov.cn/index.aspx(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象州县石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覃秋枝
联系电话:18077287933
联系地址:象州县石龙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惠鑫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传真:0772-4280780、0772-4212789
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 4369936
采购单位:象州县石龙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