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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瑞德广场二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公告

2017-08-08 17:11:24|作者:清洁吧
“启东瑞德广场二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启东市相关政策法规,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面向社会选聘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单位。

一、招标单位:启东市新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瑞德广场二期”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标底说明:“瑞德广场二期”位于启东市民胜路与河南路交汇处,物业管理区域东至:内部规划路,南至:灵秀路,西至:民胜路,北至:河南路。项目性质:商住、配套用房及地下工程,该项目用地面积约48255.30㎡,总建筑面积为约121996.00㎡(高层电梯住宅:53562.00㎡;商业34816.00㎡;地下建筑面积32726.00㎡)。

物业服务期限暂定为伍年(期间若成立业主大会并另行签订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则本次招标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自然终止)。

三、报名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度和企业诚信、没有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物业服务企业;

3、有多层、高层住宅、公寓、商住楼等不同物业类型的管理经验;

4、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书。

四、资金来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报名地点: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物业科(启东市公园北路1017号,联系电话0513-83252210)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17时整

七、资格预审:

符合报名资格并有意参加投标的物业服务企业,于规定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

1、资格预审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副本复印件、《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荣获行业荣誉证书或证明复印件、企业服务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委派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管理业绩以及荣誉证书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投标单位提交注册地市级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信用档案证明。

6、本企业具有代表性及同类型的项目物业管理委托复印件。

说明:

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的上述资料均一式贰份,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需同时携带原件,审核后退还原件。资格预审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八、投标单位入围办法:

1、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报名后,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招标单位共同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招标资格预审,预审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轮招投标程序。如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5个时,由市物业主管部门牵头或市招标办通过抽签方式确定5家单位参加投标。接到电话通知的投标单位,按要求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会、抽签确定投标人(若需要)的地点均安排在启东市汇龙镇民胜路与河南路交汇处瑞德广场售楼处会议室进行。

3、被确定为投标人的,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应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缴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评标会结束后七日内向未中标单位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至《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签字生效后全额退还,不计息。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在约定的时间内未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拟定投标截止时间:各投标单位根据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书(共5套)密封后于2017年8月30日前送至启东市汇龙镇民胜路与河南路交汇处瑞德广场售楼处会议室。

5、拟定开标、评标时间:拟于2017年8月31日组织开标会,开标会地点:启东市汇龙镇民胜路与河南路交汇处瑞德广场售楼处会议室,市物业主管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九、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中标单位在接到正式中标通知书之后,在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前,应将前期物业管理履约保证金缴入市物业主管部门指定的账户,(具体数额按照启城管发【2014】65号文执行)。

招标单位:启东新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东

联系电话:13806286998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民胜路与河南路交汇处瑞德广场售楼处会议室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