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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县环卫局公用集装箱制作所需钢材及钢制垃圾桶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08-09 11:47:27|作者:清洁吧


京山县环卫局公用集装箱制作所需钢材及钢制垃圾桶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湖北省京山县财政局京财采计[2017]406号函的要求,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京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拟就京山县环卫局公用集装箱制作所需钢材及钢制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DJS2017039

二、采购项目名称:京山县环卫局公用集装箱制作所需钢材及钢制垃圾桶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一包:购置公用集装箱制作所需钢材一批;

二包:购置钢制垃圾桶180个

四、采购预算:28.5万元(其中:一包预算金额19.5万元,二包预算金额9万元),超过采购预算为废标;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正当竟争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1.4有依法激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要求。

2.2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证明原件,在有效期内;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谈判文件获得:

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7年 8 月 9 日起至2017年 8 月 11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京山县城中路348号)报名,并同时购买谈判文件。

七、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一包3000元整;二包1800元整,用现金或投标所在地银行存单缴纳,报名时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九、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京山县城中路348号)

(二)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谈判地点: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京山县城中路348号)

(二)谈判时间:2017年 8 月 18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京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京山县新市镇城畈路19号

联 系 人:姜会平

联系电话:0724-732668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京山县新市镇城中路348号

联 系 人:马丽

联系电话:18186972323


2017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