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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采购]关于宜兴市文化中心管理办公室的文化中心外墙清洗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2017-08-09 16:02:26|作者:清洁吧
[分散采购]关于宜兴市文化中心管理办公室的文化中心外墙清洗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兴市文化中心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于2017年7月27日对宜兴市文化中心管理办公室的文化中心外墙清洗服务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因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终止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活动。

现重新发布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采购项目主要信息:

1、项目编号:YXDLZC2017-065[竞代]

2、项目名称数量:文化中心外墙清洗服务项目,数量108502㎡。

3、项目简要说明:详见谈判文件。

4、项目采购预算:2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报价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为法人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③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④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具体要求);

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①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三年以上的玻璃外幕墙专项清洁服务管理经验(投标时提供公司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和提供三个月的社保清单)。

②在服务项目中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和成功案例,投标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3、报价保证金: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交纳),报价保证金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间前到达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指定帐户。

4、身份证及授权书: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原件。

三、谈判文件及图纸等发放信息:

1、谈判文件及图纸等(如有)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yxztb.net)“江苏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可自行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及评审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2017年 8月 21日上午9:30

2、确定采购结果时间:评审结束后。

3、地点: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谈判文件),宜兴市陶都路125号。

4、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宜兴市文化中心管理办公室联系人: 张先生联系电话: 13801534744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宜兴市解放东路388号 邮政编码:214206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10-68660881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B区邮政编码:214206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9日




附件:谈判文件(第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