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贺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环卫处城区外环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HZZFCG2017服字165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环卫处城区外环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ZZFCG2017服字165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范围:光明支线、西南环路、市火车站站前广场保洁面积约24700平方米、南环路、景观大道、创业路、东环路、贺州大道、站前大道、电子科技园路、钟山西路等城区外环道路。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73.7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且在技术、设备、人员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本次服务资格的企业或公司。 (2)投标单位应在贺州市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固定管理人员,凭固定场所房产证件或租赁合同和驻贺企业或分公司营业执照在三十日内(以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算起三十日)与招标单位签合同(若贺州市外投标单位参加投标中标后必须在中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在贺州市注册分公司,并达到开展清扫保洁工作所具备的条件和能力,需出示投入使用设备、车辆的有效证件,方可与招标单位签合同,否则招标单位有权不同意签订合同,该投标单位中标无效,由招标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二位的中标候选供应服务商为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有关责任与义务。 (4)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规、违纪和违法事件(投标时必须出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 (5)在招标单位或贺州市同类环卫服务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如:因服务质量差被发包方扣分达60分或60分以上的单位、在承包期内被发包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中标不履约失信的,弃标违约的)不得参与此次招标。 (6)投标方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需具有承载量为5吨或5吨以上高压洗扫车五辆,承载量10吨或10吨以上的洒水车十一辆,载重量为1吨或1吨以上的燃油密闭式垃圾运输车四辆以及30辆保洁电动三轮车等机械设备。正在用于贺州市内其他标段中标核定的机械车辆不得用于此项目投标。投标时必须按项目所需设备性能和数量的要求,承诺投入足够的设备或性能更好的设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 8月17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必须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hzggzybm.cn)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否则,本中心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见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的 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咨询电话:0774-5137812,联系人:林滔。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4日9时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帐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45009010008838888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9月4日9时0分,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投标保证金底单复印件一份。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贺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贺州市八达中路36号 联系人及电话:吴军,0774-5283173 2、采购代理机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4-5268002 3、监督部门: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4-5135553 项目负责人:杨春莹 联系电话:0774-5268002 传真:0774-5137849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部门:综合部 联系电话:0774-5137812 传真:0774-51378103、监督部门: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4-5135553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贺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7年8月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