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环卫服务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提供400个垃圾桶。2、配备至少3辆电动三轮保洁车。3、配备至少9名专职保洁员。工程招标上限价约为14.66万元。 二、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环卫服务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谢绝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1日的工作时间内,在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一楼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地址:鹤山市址山镇教育路1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及索取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报名及索取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下午15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法: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8315293 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