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日期:2017年08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宁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现就桥头胡街道明月家园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GZB-NHCG2017047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212.7136万元/年 四、项目内容及服务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明月家园小区位于宁海水产城以南,北临颜公河。总建筑面积约101754.58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共约91673.88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共约4095.37平方米,社区活动中心、社区管理用房共约2094.96平方米,物业用房经营、管理用房共约1160.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797.40平方米。小区共有停车泊位约419个。以上建筑面积均为暂估建筑面积,具体以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物业性质:住宅、商业。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从事该行业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备全国物业管理 壹级资质,宁海县外企业需经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书,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2017年5月、6月、7月社保证明。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合包、转包,未经招标单位允许,不得分包。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和报名时间: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7年08月16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11:00时 ;下午13:30时-16:30时 。 2、发售地点: 中冠工程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三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周全 联系电话:0574-83556096 传真:0574-83556096 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组织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应该提供书面声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宁海县外企业还需提供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证明。 4、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17年08月25日16:30时前(实际到帐)缴入银行;各投标单位以网银、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 帐户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银行帐号:8114701013500025347。 3、开标时须提供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凭银行回执单原件与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置换)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8月30日09:30时。 九 、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人民政府桥头胡街道办事处内)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十、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宁海县桥头胡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77283368 地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桥头胡村委 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全 联系电话:0574-83556096 传真:0574-83556096 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邮编:315600 十三、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4年08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扫描件或彩色打印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宁海县检查机关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