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罗湖医院集团社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的采购需求公示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中心现对 罗湖医院集团社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的采购需求对外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位就所公示的项目招标需求、评分标准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等内容按以下要求提出宝贵意见。 一、所提意见要求注明具有倾向性、歧视性的具体内容,并说明具体原因。如无倾向性、歧视性,供应商只提具体修改意见我中心将不采纳。 二、所提意见请于2017年8月17日 18: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至我中心(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新秀路168号深圳古玩城4栋6楼 采购二部),逾期不予受理。 所提的意见中应注明本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含移动电话),以便我中心进行沟通联系。我中心对各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 |
联系电话:82209226 陈先生 |
附件: 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社管中心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方案)170809.doc |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
2017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