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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市通州区融创置业有限公司“学府嘉苑”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的澄清公告

2017-08-10 22:40:47|作者:清洁吧


 各潜在投标人:由我司南通市通州区融创置业有限公司组织的“学府嘉苑”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在公告期间收到相关投标人疑问,现招标人澄清如下: 序号投标人疑问招标人回复1投标人拟任的物业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是否可以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分(子)公司任职的物业项目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如可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为集团公司下属分(子)公司资料?均可以。2物业项目经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师证书或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书、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分(子)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3如投标人在经营期限内发生名称变更的,是否需要提供名称变更的相关文件?需提供名称变更相关文件。4商务标评分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是以住宅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还是以商业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以住宅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对以上情况进行澄清,符合以上条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特此说明!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融创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