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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龙门县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8-12 14:30:47|作者:清洁吧

惠州市龙门县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龙门县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国家税务局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17年08月11日 18: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8月11日 18:02 至 2017年08月18日 18:02
招标文件售价¥1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https://www.gpcgd.com/resource1/upload/news/attachment/20170811/95af62e6-ceda-4d4e-8123-20891f36ec9f.zip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31日 0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11室
预算金额¥4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62791656
采购单位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龙门县城迎宾大道8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先生0752-7896911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小姐020-62791656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州市龙门县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州市龙门县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GPCGD17C500FG090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627916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国家税务局


地址:龙门县城迎宾大道869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0752-78969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小姐020-62791656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1日 18:02 至 2017年08月18日 18:0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www.gpcgd.com/resource1/upload/news/attachment/20170811/95af62e6-ceda-4d4e-8123-20891f36ec9f.zip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





信息来源:http://www.ccg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