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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南山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优质服务合同评价标准的通知

2017-08-14 15:16:02|作者:清洁吧


  南山区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南山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优质服务合同评价标准的通知 “爱心大厦物业服务管理”项目于2014年5月在区政府采购招标中心公开招标(项目编号:NSCG2014029700),确定深圳市常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合同期限将于近期到期。现采购单位区物业办认为上述中标供应商较好的履行了服务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认定为优质服务合同,并向我局提出优质服务合同续期。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拟组织对该项目进行履约评价。为确保该项目履约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现对采购单位提出的优质服务合同评价标准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26560143)。 附件:《关于爱心大厦物业服务采用优质服务奖励制度续签合同的请示》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2017年8月11日        附件:关于爱心大厦物业服务采用优质服务奖励制度续签合同的请示 区财政局:2014年5月,我办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对爱心大厦物业服务管理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由深圳市常安物业有限公司中标,获得了爱心大厦物业服务管理权。在此期间,该公司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及相关规定,圆满的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相关物业服务工作,该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受到区工务局、采购中心等入驻单位一致好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办公单位满意度高。大楼使用单位普遍对物业服务单位的服务水平满意,并连续几年的满意度测评达标。能够提供合同外延伸服务,经常加班加点协助区采购中心的政府采购后勤保障工作;区残联、文联及相关协会有时周末组织讲座等活动,主动抽调工作人员协助维护秩序,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疏导。 2、安全生产工作到位。该公司能安排专业人员开展设施设备的养护工作,保障大厦设施设备正常运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针对台风暴雨恶劣天气季节,能够组织专人对房屋本体及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进行系统巡查,建立报修维修值班制度;发现问题,能及时反馈业主单位,使有关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处理。为了确保爱心大厦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持续稳定,鼓励该物业公司更好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根据《南山区政府采购工作体质提速实施方案》深南府办201522号的文件精神,我办拟向贵局申请该项目采用优质服务合同奖励制度,继续由深圳市常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爱心大厦物业提供服务工作。特此请示。 南山区物业管理办公室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