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胜景苑新时代广场物业管理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受内蒙古恒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因报名投标人不足三家,现重新报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ZJ-2017-006
2.2项目地点:五原县境内
2.3招标内容: 胜景苑新时代广场物业管理服务
2.4标段划分情况: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5服务标准:达到服务行业标准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在财务上独立,同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的履约中无违约情况,未进入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3.2投标人须具备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 间: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东厅)资源交易大厅递交报名材料。
4.2地 点: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东厅)资源交易大厅
4.3联系人:李 凯
4.4电 话:136 2488 5213
4.5投标报名时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4.5.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到场办理;并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以下要求缺一不可,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本次公开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5.2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
4.5.3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及复印件;
4.5.4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及复印件;
4.5.5企业资质证书的副本及复印件;
4.5.7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5.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5.9拟派的物业管理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4.6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自留复印件,投标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5.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6.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4开标地点: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____》(www.chinabidding.cn)、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w.wuyuan.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恒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苏女士
电 话:182 0478 1660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地 址:临河区经纬公寓A12号楼1单元101室
联系人:李 凯
电 话:136 2488 5213
公司电话:0478-2698711
邮 箱:zjzbbsfgs666@163.com
邮政编码:015000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