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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文昌实验中学校关于物业管理(保安及维修)服务项目的谈判公告

2017-08-14 19:54:29|作者:清洁吧

苏州文昌实验中学校关于物业管理(保安及维修)服务项目的谈判公告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文昌实验中学校的委托,对其采购的物业管理(保安及维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采购。

一、采购编号:SZHX2017-N-T-01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物业管理(保安及维修)服务项目

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二)、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响应单位营业执照;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时间:

上网之时起至2017年8月17日止每天9:30-16:00(除公休、节假日外)到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五、谈判时间、地点:

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谈判时间:2017年8月21日下午13:30

3、谈判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科技广场1号楼602室

4、本次项目采购预算: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

六、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帐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89060154800000123

开户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1、谈判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响应单位的谈判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方式,按规定时间随同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谈判保证金后当场开具有效收据。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谈判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

2、出现以下情况,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响应单位递交的响应文件:(1)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谈判保证金;(2)提交的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3、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谈判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谈判活动结束后解存投标保证金专户,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服务费率:成交单位按预算金额的1.5%向谈判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苏州文昌实验中学校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0512-65390308

代理招标单位名称: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科技广场1号楼602室

电话:(0512)68700399(TEL/FAX) 68700399

邮政编码:215000

联系人:于文婷/房仁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