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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17-08-15 20:55:39|作者:清洁吧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一、采购项目名称: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FW(LB)2017110JLB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一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四、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玖万叁仟陆佰壹拾贰元捌角整(¥793612.80元)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服务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   8  月  16  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   8 月  18  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来宾分部(来宾市维林大道501号祥云苑住宅小区商住楼二楼)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如下证件购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未三证合一的必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全部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已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竞标人资格。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日前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人帐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来宾分部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宾支行银行账号:2108415009300112647,联系电话:0772-4280827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  9  时  00  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来宾分部开标厅( 来宾市维林大道501号祥云苑住宅小区商住楼二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十、谈判时间与地点:        2017 年   8  月  21  日  9  时  00  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来宾分部(来宾市维林大道501号祥云苑住宅小区商住楼二楼),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十一、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地    址:来宾市维林大道501号祥云苑住宅小区商住楼二楼        邮 编:546100联 系 人:韦丽似联系电话:0772-4280871 2、采购人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190号 联系人:杨伟杰联系电话:0772-5322878 3、监督部门: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2-4235180    十二、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