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17-08-15 21:11:08|作者:清洁吧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于2017年08月02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顺德法院物业管理(440000-201708-146030-0127)(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预算申报说明及格式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一)更正内容:1、本项目合同每年一签;2、招标文件第二、三年年度预算为暂估价,后两年的采购预算以财政部门的批复为准。3、商务评审表内容不变,格式调整如下:序号评审项目分配分数评议内容评及分值范围1履约能力31、  服务保障和便利性:在招标公告发出前,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佛山市顺德区)辖内已注册成立或设有固定的分支服务机构,得3分;其他不得分;(提交证书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不提供不得分)252、  投标人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证书得3分;具有物业管理二级、三级资质证书或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二、三级得1分;投标人同时具有环卫行业企业资质等级C级或以上证书的,加2分。(提交证书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不提供不得分)393、  具有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备一个得3分,满分9分。(提交证书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不提供不得分)354、  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连续三年盈利的得5分;两年盈利得3分;一年盈利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交审计报告复印件的,得0分。(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不提供不得分)555、  投标人自2014年至今曾获得市级及以上税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或以上纳税人”证书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不提供不得分)6206、  投标人自2014年至今曾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优秀信用企业”、“质量、服务、信誉”AAA级示范企业,“省级物管行业技能竞赛获奖”荣誉奖项的,每项得5分,最高20分;其他不得分。(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不提供不得分)7本项目管理实力51、  投标人配备本项目负责人: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得4分;具有“建设部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得1分;本项目最高5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书和招标公告发出前12个月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时提供证书和社保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852、  配备本项目的绿化负责人:具有园艺或风景园林专业工程师职称,得4分;具有“建设部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得1分;本项目最高5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书和招标公告发出前12个月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时提供证书和社保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953、  配备本项目的保安负责人: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得3分;具有士兵(官)退伍(役)军人证得1分;具有“建设部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书和招标公告发出前12个月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时提供证书和社保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10104、  配备本项目的工程人员: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每人得5分,最高10分;(提供证书和招标公告发出前12个月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时提供证书和社保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11企业信誉12投标人自2012年至今,公司管理的项目获得“市(区)优或以上奖励”的,每一个项目可得3分,最高得12分。(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不提供不得分)126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连续3年获得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得3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6分。其他不得分。(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不提供不得分)13服务业绩10投标人2011年以来在全国承接的市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物业管理项目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10分。(同一项目多次中标不可重复计分,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合同/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原件查验,不提供不得分)合计100得分总计 (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二)更正日期: 2017年8月15日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此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在签收处签字盖章,回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0-83301107) 我单位已收到更正公告1(GPCGD172146FG256J),并同意开标时间不变。签收处:             公司盖章:            其他内容不变。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3日09时30分三、联系事项(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工联系电话:020-62791661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邓工联系电话:0757-22392099(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62791666传真:020-83371002邮编:510030(三)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地址:大良凤南路3号联系人:梁小玲联系电话:0757-22663819传真:0757-22663812邮编:528300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