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委托招标通知书,现就鄞州公园、文化广场物业管理项目的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KXZJ-NB2017-054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预算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内容采购预算1鄞州公园、文化广场物业管理项目鄞州公园、文化广场及地下停车场的环境卫生保洁、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保安管理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475万元/年 服务期限:合计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两阶段采购单位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等方面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08月18日至2017年09月0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供应商可直接登陆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17年09月04日16时00分前将报名资料传真(0574-83033196)至本公司并电话(0574-83033570)确认报名完成,未完成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0574-83033570办理投标报名事项。 (2)报名资料:投标报名函、营业执照等资料(加盖公章)及招标文件工本费付款凭证。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明州支行营业部 户 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33010122000453492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详见电子显示屏);迟到的投标文件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7年09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详见电子显示屏)公开开标。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3、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 银行账号:8101 4101 3020 93045 咨询电话:0574-88225170传真:0574-28830175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5、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3)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要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请一定要告知银行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园林绿化管理处 联系人:姜女士 电 话:0574-2887388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邮编:315192 联系人:郑菊琴、徐隽、吴芝妙 电话:0574-83033570、83033196 传真:0574-83033196 邮箱:kxzb01@126.com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附件:招标文件、报名函等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