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及《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的规定,就南沙珠江湾F地块北区物业管理进行招标,拟在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标。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物业管理资质、物业管理能力和信誉良好的企业可参加投标。
二、 招标人: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 项目名称:南沙珠江湾F地块北区
四、 招标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漾滨路南沙珠江湾
五、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南沙珠江湾F地块北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南沙区南沙珠江湾内,该项目用地规模:5510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3312.55平方米,容积率:6.9%,商业可售面积200967平方米。该项目为高层商业、办公和低层商铺、地库组成。该项目地上3栋30层,1栋42层,3层以上为商业和办公,建筑面积共200967平方米;1-2层为商铺,建筑面积共18555平方米;地下共2层为停车场,车位数量共1698个,面积共43690平方米,绿化总面积约10611平方米。
六、 管理期限: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至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依法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进场之日止。
七、 招标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6:00时止。
八、 资格预审时间: 2016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6:00时止。
九、 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贵公司自收到我司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于2016年 9 月 27 日16:00前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到以上招标地址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作弃权处理。
十、投标起止时间:从2016年 9 月 27 日下午 16:00 时至2016年 10 月 16 日下午 16:00时。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 10 月 18 日上午 10:00时
十二、开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南沙区南沙珠江湾项目办公室(地点若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十三、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一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3、广州地区物业服务企业。
4、物业服务企业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无物业服务质量投诉记录。
5、在管住宅总面积达200万平方米以上或在管商业总面积达100万平方米以上。
6、广州地区需有五个25万平方米以上在管项目。
十四、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投标报名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副本复印件;
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都视为弃权。
十五、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
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
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六、投标申请人资格确定: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3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十七、招标联系人:林镇强 联系电话: 13632326661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 九 月 二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