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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196万海宁市许村镇景树村创新社会管理中心及物业管理中心工程

2017-08-18 18:01:05|作者:清洁吧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许村镇景树村创新社会管理中心及物业管理中心工程已由 / 以 /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许村镇景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许村镇景树村。

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宁市许村镇景树村,项目名称为海宁市许村镇景树村创新社会管理中心及物业管理中心工程,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桩基础,本工程建筑面积约为4371.3m2。;

1、土建部分:1)、已完成项目:主体结构结顶(包括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基础防潮层、砖基础两侧抹灰、沉降观测点10个以及相应的措施费);本次招标范围投标单位根据招标内容综合报价。

2、安装部分:1)、已完成项目:所有电气配管预埋全部完成、部分避雷装置与接地装置完成,由投标单位踏勘现场自行考虑报价;本次招标范围投标单位根据招标内容综合报价。

3、其他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196万元,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8 月17日至2017年08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宏达大厦10楼1005室)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本人交易员证、身份证及复印件;3、报名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进浙施工备案证》。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许村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许村镇文教中心5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海公管办[2013]6号)文件精神要求,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和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镇(街道)市场不良行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许村镇景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许村镇 地址:海宁市宏达大厦10楼1005室

邮 编: 314409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鲁先生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3586411317 电 话:0573-87552537

传 真: 传 真:0573-87552537


2017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