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物业管理及餐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物业管理及餐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长宁区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 ||
行政区域 | 长宁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18日 16: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18日 17:00 至 2017年08月28日 1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18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 | ||
预算金额 | ¥3142.78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lilingzhu | ||
项目联系电话 | 62733397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长宁区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新华路54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179720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2733397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物业管理及餐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完整如下:(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贰级或贰级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近三年至少具有2个以上(含2个)楼宇管理(保洁、保安、设备运行与维护)物业管理项目的成功案例;(3)投标人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许可相关管理规定,近三年至少具有2个以上(含2个)政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成功案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物业管理及餐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6-20170817-319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C20170060) 3、预算编号:06-17-z994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选择1家中标供应商;(2)物业简介: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位于新华路540号。医院占地面积5295平方,院内建筑面积10173.5平方米,院外万宝商务中心建筑面积3820平方米;(3)餐厅简介:餐厅位于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内,独栋二层建筑,有独立餐厅和厨房,面积559.86平方米,其中厨房面积433.5㎡,就餐人数医护人员约500人左右,住院病人约370人左右;(4)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负责院内大楼、院内相关附属区域及院外相关附属区域的日常卫生保洁、运送服务、设备运行与维护、保安服务等等;(5)餐饮服务内容:全年提供医院医护人员及住院病人(共约870人左右)的营养膳食和就餐配送服务;(6)物业管理及餐饮服务期限:3年。 5、交付地址: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6、交付日期: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3142782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142782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8-18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8-28 10: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或统一社会信用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相关资质证书(物业资质证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许可管理规定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4)近三年物业管理和餐饮服务业绩清单(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年份、合同金额、业主名称、地址及核实电话等信息,限A4幅面2页,)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5)在本市设有固定服务机构的相关说明(限A4幅面3页,)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6)投标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如为联合体报名投标,应按上述第(1)至(6)条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相关资料,并附共同投标协议或共同投标意向书。(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8-18 17:00:00至2017-08-28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招标方将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发布中标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9-18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9-18 09: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参加开标会议资格;(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议;(3)开标时,投标人应当进行投标文件数据解密及其他相关操作,投标人应携带其有效数字证书(CA证书U盘)和可以在开标地点无线上网的计算机设备以进行开标的相关操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且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长宁区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新华路540号地址: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604室邮编:200052邮编:200051联系人:王老师联系人:lilingzhu电话:62805833*3039电话:62733397传真:62809946传真:62733353 |
信息来源:http://www.ccg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