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区分局行政区域中山市公告时间2017年08月18日 17:04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区分局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一、采购人: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区分局二、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708-dq38-0017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区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费采购项目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5,915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最高限价物业管理服务1项12个月人民币305915.00元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三种情形。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区分局办公场所位于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内,面积4248.82平方米,属自有物业。根据中山中环广场物业服务合同规定,写字楼按总建筑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6元,为确保办公场所的正常使用,我分局需采购2017年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中采购[2016]19号文件规定,物业管理服务必须通过定点采购模式进行采购,但鉴于分局办公楼所在物业属中山市昌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而应公司未纳入定点采购商家库,因此,现拟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年度的办公楼商业物业管理服务。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中山市昌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1座25楼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1.专家1:姓名 郑智慧 工作单位 中山市华侨中学职称 / 意见 本项目拟定唯一供应商具有唯一性2.专家2:姓名 刘红 工作单位 中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职称 / 意见 本项目拟定唯一供应商具有唯一性3.专家3:姓名 何秀云 工作单位 中山市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中心职称 / 意见 本项目拟定唯一供应商具有唯一性(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本项目属于(三)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情形,拟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19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25 日 止。十、联系事项(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卢小姐联系电话:0760-89817337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潘小姐联系电话:0760-87866115(二)采购代理机构 :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联系人:廖小姐联系电话:0760-89817357传真:0760-89817367邮编:528400(三)采购人: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区分局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联系人:潘艳芳联系电话:0760-87866115传真:0760-87866114邮编:528400(四)财政部门:中山市财政局地址:中山市兴中道63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60-88266155 发布人: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