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2017-08-19 17:35:48|作者:清洁吧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对《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实施。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社会资本方进行采购,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授权主体: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采 购 人: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1项目概况

3.1.1项目名称:《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PPP

3.1.2项目编号:JBSCGK17-FW-016

3.1.3采购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聊城市区南部,行政辖区总面积 226 平方公里,辖湖西街道办、凤凰街道办、于集镇和朱老庄镇 4个街道办(镇)。规划核心区域面积 46 平方公里。

3.1.4项目服务内容:

该项目主要对朱老庄镇、于集镇、凤凰街道、湖西街道全部村庄及镇街驻地清扫保洁、垃圾收集、中转站维护管理和垃圾转运工作。

3.1.5项目估算固定资产投资:约 12417.50万元。

3.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2.采购范围

3.2.1项目性质及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权模式,具体操作模式为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模式,由成交社会资本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

3.2.2合作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1年。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1、基本要求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营业执照包含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4.1.2申请人须具有公司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全国清洁清洗行业一级资质”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二级及以上资质”(部分省份对许可证没有分等级的提供许可证即可);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2、财务要求

4.2.1申请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申请人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以经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2.2申请人具有能满足本项目运营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银行或金融公司授信额度不低于5000万元。

4.3、信誉要求

4.3.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2016年本单位 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指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2016年下半年至今任意三个月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格式按附件;

4.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未出现经营异常的承诺。格式按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采购人将核实申请人提供信息,以资格预审评审小组评审申请文件时上述网站所示最新查询结果为准。

4.5业绩要求

4.5.1申请人自2012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承揽过不少于1项且合同总额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5.2自2014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作为社会资本方投资过1项PPP项目,须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6、其他要求

4.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6.2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除外)及其他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控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参与申请本次 PPP 项目的资格预审;

4.7、未被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资格预审方法

当申请人小于4家(含)时,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确定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当申请人大于4家(不含)时,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前5名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5家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实际数量确定。

六、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七、资格预审报名及文件的领取

7.1、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7年08月18日09时00分至2017年08月24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7.2、报名方式:通过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报名(http://www.lcsggzyjy.cn)。

7.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40元)。

注: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资格预审,将被拒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聊城市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9.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8日14时30分

9.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聊城市昌润路153号)

9.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电话:

10.1、采购人: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聊城市旅游度假区

联系人:崔科长 联系方式:0635-7100771

10.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长江路与中华路口东500米路北

联系人:葛淑云 于兵兵 联系方式:0635-2991509

十一、重要说明:

11.1、申请人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11.2、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申请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各申请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

11.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按整个项目一次性收取,各申请人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任意一标段支付费用成功后,各标段资格预审文件均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申请人需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

文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rXytSS 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供应商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


2017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