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医院后勤保洁、运送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各潜在投标人: 因8月16号发布的更正招标文件无法进行点击,我公司现对原公告项目安溪县医院后勤保洁、运送服务采购项目再次作如下说明: 一、招标编号:FJZS2017A14(同时标注系统生成项目编号:[350524]ZS[CK]2017002)二、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4)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须含医院保洁服务);投标服务应符合国家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5)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7]7号】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6)提供良好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资产负债表或年度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7)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8)承诺书:泉州地区外的投标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在泉州地区设立服务机构(服务机构为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9)本次项目招标,投标人若中标必须自主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变相转包或以他人身份挂靠,如有发现存在上述情况,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责任。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做出承诺。(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11)本次采购项目预算审核投标单价为人民币陆佰万元/每年【¥600万元/每年(含税)】,若投标人的投标单价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招标文件购买方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福建省中顺招标有限公司设于安溪县的本项目开标地点(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1009室)购买招标文件;或从公司基本账户汇款到福建省中顺招标有限公司的基本账户购买,汇款时须备注所购买的项目名或编号。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报名表(含所报项目名、采购编号、购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转账需附上银行凭证并与机构核对。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泉州分网(http://61.131.58.48/)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若需邮寄文本,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机构概不负责。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9月6日上午9:30时 ](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中顺招标有限公司设于安溪县的本项目开标地点(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1009室)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开标时间:[2017年9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1009室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七、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机构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泉州分网(http://61.131.58.48/)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八、本项目采购人:安溪县医院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23698九、特别提示:请投标人在汇标书款、投标保证金及服务费汇款时注明项目名及项目编号(合同包)在汇款前务必先与我公司进行帐号、户名、开户银行的核对。免得影响你的投标。电话:0595-23205666十、投标文件编制类型:投标文件分为两部分(价格部分和服务商务部分)。投标文件编制数量及组成:服务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柒份;报价部分正本一份,副本柒份;电子版一份(光盘或闪存介质,word或文本格式)。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各部分应单独装订(胶装成册)、分开单独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技术商务部分的正、副本中不得出现其他与总报价有关的任何价格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2017年9月6日上午9:30(填上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十一、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2)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缴交,不接受现金。(3)投标保证金汇出帐户必须与投标人相符。(4)未按“投标邀请函第8条”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到账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十二、综合评分:(一)商务部分:第 4点和第8点为(1)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的证书: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电梯安全管理员,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资格的证书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资格的证书复印件,原件需现场提交查验,否则不予评分。满分1分)。(2)业绩(满分2分):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服务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2分【业绩项目中须含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或考评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如发现业绩资料填报不实,视为无效投标,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各方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满分2分)。(二)附加分为: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的货物)价格扣除标准: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必须另行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清单(该清单格式自拟,清单要能体现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并自行计算出经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且必须与投标书、开标一览表装订在一起),否则不予扣除2、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①、投标产品为进口的产品;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③、小型、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的;④、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⑤、投标产品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的货物的。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证明材料,以材料中列明的投标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总人数及上年度企业审计报告中营业的收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中小企业的依据: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及价格扣除清单;②、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不同行业的企业应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材料应加盖本企业公章,复印件无效)涉及营业的收入、资产总量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的收入、资产总量);涉及从业的人员划型的企业: 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二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投标人必须另行提供该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清单(该清单格式自拟,清单要能体现该产品的价格及制造商并自行计算出经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且必须与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装订在一起),否则不予扣除。本次采购设定最高采购限价(开标后,唱标前公布),超过最高采购限价的投标人价格分为零分,并失去中标候选人资格。十三、招标服务费: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招标服务费,具体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采购服务收费标准,否则,将视情另推中标候选人;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招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交纳方式:电汇或转账。 福建省中顺招标有限公司2017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