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加入日期 招标编号 截止时间
山西省 | 2017年08月21日 | ZZYG磋字[2017]026号 |
2017年09月06日 |
山西中招阳光招标有限公司受和顺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经和顺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财政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响应参加。
一、项目名称:和顺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ZZYG磋字[2017]026号
三、采购人名称:和顺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中招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购买县城城区环境卫生公共服务
项目性质:财政性资金
预算金额:人民币1400万元
详细参数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5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近三年所运营的环卫或垃圾处理项目,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6.6投标人获得注册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卫相关服务行政许可或经营范围包含清扫保洁等相关内容;
6.7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以营业执照中数据为准);
6.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投标;
6.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环卫相关服务行政许可(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审计报告、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三证合一的,可以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八、磋商文件发售:
8.1发售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
(每日9:00-11:30,15:00-17:30止,节假日除外)。
8.2发售地点: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会议室。
8.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8.4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9.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下午3:00。
9.2磋商时间:2017年9月6日下午3:00。
9.3磋商地点: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和顺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新建街
联系人:巩晓东
联系方式:1393543466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招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54-388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