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华盛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2017-08-21 20:40:26|作者:清洁吧
山西师范大学华盛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EITCL-SX-CZFW-170818山西师范大学华盛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山西师范大学的委托,就山西师范大学华盛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密封投标。一.项目名称:山西师范大学华盛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二.项目编号:CEITCL-SX-CZFW-170818三.招标内容: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标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包号采购内容采购预算(元)1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3566452、范围包括:山西师范大学华盛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4、服务期:一年5、服务地点:山西师范大学指定地点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名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注册资金须500万元以上;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份: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满足本次招标采购项目要求)、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的凭据原件、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交纳的任意一次社保金凭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检察机关出具的单位及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授权委托人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彩印件及含有其社保缴纳明细表。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影印件贰套(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920室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销售不退)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7年9月19日下午14:30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金悦酒店B座919室八、联系方式采购人:山西师范大学联系地址:山西省临汾市贡院街1号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18903572282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920室项目联系人:赵女士电话及传真:0351-2563882注:以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0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