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电动四轮垃圾清运车询价采购单 GYZCX --201777号 公司: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要采购如下货物和服务,请按下表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 报价请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10:30前密封盖章送至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长生路25号,高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科一室),逾期将不予接收。 3、 请将包括“供货时间”、“单价”、“总价”、“合计”在内的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 4、 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3年内不得进入高邮市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5、 采购中心:钱先生 联系电话:0514-84616755 采购单位:朱科长 联系电话:15052598899 供应商名称(公章) 单位:元 项目序号名称范围及内容数量预算价总价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电动四轮垃圾清运车详见附件2116000合 计大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年 月 日联系人:联系电话:报价要求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本项目经营范畴,整车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全新合格产品。2、报价具体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次招标控制价为20万元整。3、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参数响应表、所投项目合同业绩证明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报价供应商不得涂改询价单采购的参数,否则当废单处理。5、成交供应商承担交货前一切责任和费用并承诺:提供1年售后服务质保,终身保修;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包修包换,并承担修理费用等;质保期满后,无偿提供产品技术咨询,产品终身维修,并以优惠价格供应备品备件;及时响应维修服务,在1个工作日内到场维修服务。6、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备注投标报价中应包含:设备-运输—保险—1年质保费用-税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