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703200072)批准,现对广西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物业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G3-5632-CGZX(2)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分标 | 采购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本项目 | 交警总队东葛路127号办公区、望州路306-16号办公区、银海大道230号办公区及民警公寓的安全保卫、交通秩序、清洁卫生、绿化养护及设备设施使用管理。 | 项 | 1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16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还须具备物业服务企业正式三级及以上资质,包括持有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因《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而不再换证审批的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29日17:00时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直接在线登录报名登记后持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本中心现场审核且通过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13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银行帐号:45001604568059198888
本中心财务(电话:0771-5309293、5309291,传真:0771-530929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14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9月14日10时00分,在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号
联系人及电话:黎杰、0771-2892217;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郑炜,联系电话:0771-5309316
3.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1539。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