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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口镇泰和苑(泰鼎商住楼)物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7-08-22 16:37:59|作者:清洁吧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淳安泰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汾口镇泰和苑(泰鼎商住楼)物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JAXE[2017]17-01号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价

简要采购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备注

1

物业服务单位

1

每年补贴5万元

详见招标需求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

4、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注:参与项目投标的物业服务企业(包括外地进淳物业企业),须提供淳安县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资格证明(见附件)方可参与投标,否则投标书为废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三楼

标书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 15:00

六、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三楼

七、开标时间:2017年8月28日 15:00

八、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三楼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投标单位报名时向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投标保证金4000元现金。开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b)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c)提供淳安县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资格证明;e)投标人联系方式。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受理:方建成 联系电话:13758123247

传真号码:0571-24818576

附件:



证 明


(物业服务企业名称),物业资质等级为( )级,拟参加物业服务项目投标活动,根据企业注册情况,我办对下列第 种情况予以证明:

1、该物业企业为本地注册企业,在我县进行物业服务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该物业企业为外地注册企业,经申请,已办理外地进淳企业备案登记手续。

3、该外地注册企业已在我县注册分公司并开展业务,在物业服务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淳安县城镇住宅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年 月 日




本证明有效期: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