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中心村二号令小区物业管理公开征集公告项目编号:WH15CG2017FW2730 受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官陡街道办事处委托,对十里中心村二号令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招标(摇号方式),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一、 招标内容官陡街道十里中心村二号令小区现有居户108户,一座公厕,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 ,本次物业管理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153000元/壹年 。二、 岗位设置及配套劳保工具人员安排专业工种数量现场负责(兼保洁)1(人)保洁员3(人)合计4(人)注:人员配备为硬性要求。所有人员工资不得低于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芜人社秘【2017】186号文规定,芜湖市人员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其中芜湖市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350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818.09元∕人∕月,共计:2168.09元∕人∕月。)工资福利等不得低于芜湖市最低规定要求 。配套劳保工具保洁用品2400元/年(包括保洁服装、保洁工具等)不参与优惠垃圾清运3.6万元/年(包括建筑垃圾)不参与优惠垃圾桶30(个)三、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及管理目标(一)服务范围十里中心村二号令小区及门面房的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垃圾桶配置、保洁用品(含服装、保洁工具等);乱贴乱画、乱堆放的清理、饲养家禽、违章搭建巡查拆除、车辆管理、流动摊贩及门面房经营户的管理等。(二)管理目标为给业主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整洁、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物业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理念,对居住小区实施科学的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在现有管理经验及管理资源的基础上,不断调整更新,导入物业先进的管理理念,创建出一套与入住小区的工作生活需求相符的管理模式,使广大入住业主真切地感受高品位的物业和高品质的管理所带来的新生活、新理念,实现物业的保值升值。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将参照《芜湖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三级)》开展物业服务工作,确保业主满意率。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以及《鸠江区拆迁安置住宅物业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宗旨,为小区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六、委托管理事项及标准(一)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1、房屋院墙外无垃圾、无乱堆乱放,院外无乱搭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在建的违章建筑要及时制止并上报街道物业办,如未制止和上报,发现一次,给予物业公司500元的处罚;2、环卫设施基本完好、无缺损现象;3、物业公司在承包期限内,对所有进驻小区内的施工单位,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街道物业办公室和社区,待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发现一次,处罚物业管理费用2000元,以此类推,并追究物业公司相关责任。(二)安全防范1、小区入口处及内部禁止停放大型车辆;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应按规定停放到停车位或停车线内,做到停放有序;2、严禁携带危险物进入小区,做到防火、防盗,对小区业主破墙开店现象要及时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上报社区和街道物业办。(三)环境卫生及市容管理1、老村庄和小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洁,道路、停车位等区域每天要清扫两次,白色垃圾及时清理;垃圾桶内垃圾要及时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不得外溢;垃圾桶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完好及周围卫生整洁,如损坏应及时更换;2、路面保洁要做无泥土、无废弃物、无明显积水;3、严禁向窨井口内扫垃圾,窨井口无堵塞和明显废弃物,每半年清掏一次下水道;4、绿化带内无杂物和白色垃圾;池塘边无白色漂浮物;5、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要及时收集清运到指定地点,不得倒入绿化带内;6、严禁在道路、池塘边、绿化带内焚烧垃圾、树叶、杂物;小区池塘周边无白色垃圾和漂浮物;7、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要及时收集清运到指定地点,不得倒入绿化带内;8、雨天要及时清扫道路积水,雪天要清扫道路积雪,保持路面清洁;9、小区内公厕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随时清扫,地面、墙壁、门窗及蹲位干净,大小便入池,便纸入篓,无蛆蝇、无尿碱、无异味;采用水冲式厕所;10、保洁人员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11、小区入口处门面房及小区内要做到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无乱摆广告牌,院墙、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画、乱披、乱涂、乱挂现象;无圈养家禽现象,实施常态化管理;12、小区内堆放物摆放整齐有序,发现违法建设要及时制止并参与拆除,同时上报社区和街道物业办;13、小区停车场主要用于小区车辆停放,不对外开放,停车场面积在街道核定费用范围内新建,物业公司无权扩大停车场面积。同时,如遇施工用地,物业公司无补偿退让,街道及时收回。14、领导上路检查、数字化抄告、街道物业办和社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反馈,不得拖延或出现返工现象。对市、区城管委明查暗访抄告的问题,每扣1分,扣除100元,依此类推;对文明办、城管委数字化抄告返工一条,扣除500元,依此类推。(四)服务质量收费标准1、服务人员要尽职尽责、岗位职责要上墙公布;2、各项制度健全,投诉处理有记录、有结果。七、街道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街道物业办公室对物业公司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每月进行考核评定,物业办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月度物业费用。物业公司如连续两次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物业办有权终止合同(具体考核标准合同中约定);2、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相关部门认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同时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二)义务1、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月度物业管理费用;2、物业公司要积极配合街道做好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八、物业公司的义务1、接收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收甲方的监督;2、要做到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工资、保险及福利;每月应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在物业管理费用未到位情况下,物业公司不得拖欠员工工资)。九、其他事项物业公司一定要加强内部管理、人员调配,提升水平,街道物业办将对物业公司加强督查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抄告。对到期未整改的,将在物业管理费用中扣除一定的金额;如连续整改不到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十、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单位须具备物业管理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得有挂靠、转包、借证、假证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解除合同;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转包(参加投标中标者即为承包方)和分包。十一、物业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1+1+1模式。如考核通过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十二、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年固定包干制。该费用含全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各项保险、节假日加班、服装 、卫生清洁工具用品、 税金等费用。十三、中标规则(1)在开标现场,采用摇号随机抽取优惠率(优惠率为0-9%共10个档次),确定最终的中标价格。(2)采用随机摇号,开标现场抽取确定一名中标单位。十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委派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确认函等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08月 23日09:00:00至2017年08月29日17:00:00,报名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并在网上下载确认函。十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随机抽取)时间:2017年08月31日下午14:30。十六、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随机抽取现场投标人需提交确认函,确认以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价和中标单位、按本招标公告要求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该物业管理任务,确认函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依法签章,否则拒收。开标会上投标人还需提交下列证照原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可不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3)投标确认函(缺一件作废标处理)。十七、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圆整。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入到下述指定帐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或逾期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摇号确定的候选单位保证金暂不退,其他未入选单位现场退保证金。开户单位: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新市口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150124 十二、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在项目中标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1101801021000587877),其所缴纳的该项目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补齐差额。中标人凭银行转账凭证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领取中标通知书。(二)退付:中标人中标项目实施完毕,经验收合格的,中标人凭项目合同和招标人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证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十三、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十四、注意事项本项目只接受芜湖市投标企业(供应商)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入库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十五、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7756504928传 真:0553-6616589十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康 联系电话:15105530621 十七、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387067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技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 08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