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201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审核表(函号:2016198)要求,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201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DFHT C2016-253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1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166万(报价超过该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1) 招标内容:2017年物业管理服务,面积约12808平方米。 (2) 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3) 服务期:3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投标人必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为准); 2、非本地企业须在武汉市设有经注册的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能提供本项目长期、稳定的本地化技术服务支持及维护服务支持; 3、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服务资格证书壹级资质; 4、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取得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师证书或物业经理上岗证; 5、2014年以来独立承接过类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提供合同); 6、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6年9月22日起至2016年9月2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30 时~ 12:00时、下午 13:30 时~ 16: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五号,十里和府1号楼)。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 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下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参加投标报名现场原件审核:(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2)营业执照;(3)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4)为满足以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3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17日14时 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3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6年10月17日14时 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8号 联系人:黄惠芬 电话:027-85393872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五号,十里和府1号楼 联系人:王蓓 电话: 027-84878700 传真: 027-84871979 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联系人:盛主任 电话: 027-67880479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武汉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wuhan)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