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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象州县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2016】象州政采GZ第18号招标公告

2016-09-23 16:01:15|作者:清洁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象州县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象州县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象州政采GZ第18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YLLBG20164004-XZ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范围、内容、数量

范围:东至七里桥坡顶、西至凉泉路口、南至污水处理厂、北至象州二桥。

(一)象州县城区包含温泉大道、建新路、象石路、象江路、东井路、莲城路、江南路、万元街、朝阳路、光明路、公园路、平安大道、莲江一路、朝南路、东一路、东岗路、紫荆路、大转盘、金象路、文明路【四巷(桂裕前)、五巷(桂裕前)、东一巷、东二巷、东三巷、东四巷】、职中路、朝南路【东一巷、东二巷、东三巷、西一巷、西二巷、西三巷、西四巷、西五巷、西六巷、西七巷】、建南路【一至五巷】、县中路、象桐一巷、象桐二巷、象桐三巷、象桐四巷、东井一巷、东井二巷、东井三巷、朝阳二巷、建新一巷、老街【南门洞-水厂口、东街、西街、南街、北街】、光明路【五巷、七巷、九巷、十巷、一巷】、莲江二路、邮电小区、平安大道四巷、老保险-钡盐厂、加油站-丝绸之路、旧农资口-公安局路口、旧农资口-老党校、刘家巷、朝阳一巷、火星塘、东园路【东二巷】、河东一巷、河东二巷、规一路、规二路、规三路、银象路、光明村、莲城路延长线、财政局旁运动场及1、2、3、4巷、新工会巷、好运新都巷、象州镇卫生院路、永安路及1、2、3巷、环卫站至东城华府路、规一路延长线、规二路(汽贸园对面)、天使摇篮幼儿园门前、质量监督局门前小巷、东园三巷、文源居南门前、金象路3、4、5巷,及高速路引线过境路。合计约113万平米面积区域内道路清扫及沿线区域内约1万5千多户上门收集垃圾工作;(二)象州县城区内所有道路及花圃带、4个公共厕所、54个垃圾池及县城内所有垃圾勾臂箱的清扫保洁工作;(三)负责象州县城2个中转站的日常运营及管理,其工作内容是象州县城、象州镇的垃圾消毒、分类、压缩及垃圾清运至象州垃圾填埋场;具体详细要求内容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为期三年时间。

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500万元/年,1500万元/三年,超出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从事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地级市(含地市级)以上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以及具备物业服务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暂定三级)资质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须在广西区内注册(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或在国内注册(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在广西区内注册(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分支机构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来政办发〔2014〕44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必须足额按时交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下三家银行任选一家,需备注项目编号:【2016】象州政采GZ第18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1014日上午10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1014日上午100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陆胜

联系电话:4362195       传真:4362523

联系地址:象州县象州镇银象路21号

2016年923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惠洁

联系电话:0772-4299199、4298488    传真:0772-4299238 

联系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2016年923

监督管理部门:象州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4369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