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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7年城区外围新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8-23 16:33:34|作者:清洁吧

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7年城区外围新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城区外围新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顺义区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3日 10: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8月23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28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二层招标代理部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5日 09:00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三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137.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宝玉
项目联系电话010-60418502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西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邵工 010- 81498837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范宝玉 010-60418502

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城区外围新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城区外围新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CZB2017-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宝玉

项目联系电话:010-604185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西街9号

联系方式:邵工 010- 814988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宝玉 010-6041850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包:

第一包:火寺路(后沙峪)、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南路、天柱东路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带垃圾捡拾、果皮箱清掏服务,预算金额984987.81元;

第二包:顺康路南段、顺泰路南段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带垃圾捡拾、果皮箱清掏服务,预算金额389490.2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9.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9.2 投标人须取得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 9.3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资信良好,近三年(2014年08月01日至今)无不良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9.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7.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3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2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二层招标代理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三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0.1 报名时间:2017年08月23日起至2017年08月28日截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

10.2 报名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二层招标代理部

10.3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不需要);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不需要);

(4)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如有 复印、涂改无效 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7)提供本单位报名有效期内 信用中国 网页查询扫描件加盖公章;

(8)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9)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份数为一套,须与原件一致。

10.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