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环卫设施建设项目
---10个乡镇环卫设施建设(第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发[2017]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洁丽固体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洁丽固体弃物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栗子乡、仙女湖镇、南天湖镇、都督乡、董家镇、暨龙镇、许明寺镇、江池镇、青龙镇、武平镇。
2.2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栗子乡、仙女湖镇、南天湖镇、都督乡、董家镇、暨龙镇、许明寺镇、江池镇、青龙镇、武平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建安费用约15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图说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照渝建发【2017】22号文执行。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8 月23 日起登陆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12时00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份,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9 月 1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发布。
招 标 人:丰都县洁丽固体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峡南溪路35号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023-70738251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3栋20楼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 13098799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