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7-14-47
二、项目名称:公共设施清洁
三、采购内容、数量、规格及型号要求:
序号 | 清洁部位 | 清洁标准 | 面积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地下室包括文物库房、安控室、卫生间等 | 1.灯具:无污迹、无尘、洁净; 2.天花板:无污迹、无尘、洁净、无水痕; 3.墙面:无污迹、无尘、无胶和涂料点; 4.开关:无污迹、无尘、洁净; 5.玻璃:无污迹、无尘、无胶、无水痕、光洁明亮; 6.窗框(台):无污迹、无尘、无胶、无杂物; 7.地面:无污迹、无尘、洁净; 9.卫生间:门框无尘、无污渍、无斑点,洗手池、台面及便池无水痕,喷洒空气清新剂,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10.步行梯护栏、扶手:无污迹、无尘、明亮; 11.石材及地砖地面、踢脚线:无胶、无尘、无污迹、无杂物; 12.门(门框):无污迹、无尘、无胶; 13.玻璃幕墙:表面无灰尘,无污迹、水渍、无折光斑。 14.大理石墙面:无灰尘、无明显污迹、水渍、无折光斑、质量明显。 | 共:23548㎡ (其中: 地下室2998㎡一层5202㎡ 二层2952㎡ 三层3341㎡ 四层3011㎡ 外立面玻璃幕墙6044㎡) | 1、保洁需分批进行打扫,一期为1-2楼展厅区域、公共区域、2-3楼办公区域以及外立面玻璃幕墙(9月1日-9月30日);二期为3-4楼展厅区域、公共区域(10月底-11月初);三期为整体打扫(紧跟二期工程开展)。 2、保洁操作现场安全事宜由保洁方自行负责,若因保洁方责任造成任何伤亡事故,由保洁公司自行承担,博物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 ||
2 | 室内:墙面、开关、顶板、玻璃(内外)、灯具、窗框(台)、地面、门(门框)、设备间、配电室、强弱电井、电梯间等 | |||||
3 | 展厅:整体的墙面、地面以及展柜内外、展厅玻璃等 | |||||
4 | 办公区:地面、门(门框),地板、开关、玻璃窗框(台)、玻璃、墙面等 | |||||
5 | 步道楼梯:步行梯地面、护栏、踢脚线等 | |||||
6 | 楼层走道:地面、墙面、开关、灯具、空调口、通风口 | |||||
7 | 公共设施设备包括:公共消防设施、公共环卫设施、灯具、墙面、开关盒、休闲坐椅、标识标牌、导视系统等公共配套设施及设备等 | |||||
8 | 卫生间:洗手盆、蹲便器、坐便器、地面、墙面、天花板和门等 | |||||
9 | 室外:玻璃幕墙(6043平方米)、屋面等 |
四、项目预算:98901.6元
五、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资质;
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报名需提供材料: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度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单据及资质文件。
中标企业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投标保证金1800元。(从即日起凡参加政府采购中心投标的供应商,所投标书必须全封闭,四周以白纸密封,在信封封面标注采购编号、采购项目,不标注公司名称,凡是不按要求制作标书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两本,投标书内容包括所投货物或服务的投标报价、货物参数(服务项目或工程造价)、资质文件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公司名称。投标企业在投标书中必须注明所供货物是否为本地企业(企业名称)、数量、价格合计,标书必须用A4纸装订成册,有封皮、目录、页码,如无以上说明,投标报价视为无效,采购中心不予接受。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阿克苏市支行营业部
帐号:355301040005707(投标保证金帐号)
收款单位: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上午11:20时(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阿克苏地区为民服务中心A座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2室二号投标桶。
八、开标时间:2017年8月28日上午11:3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为民服务中心四楼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4-1开标室
十、本公告同时在:阿克苏地区政府网、新疆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网、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专栏上公告。
十一、联系人:迪力亚尔 电话:0997-2182099
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