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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技厅机关大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23 22:35:42|作者:清洁吧


一、采购人: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二、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8-163001-0039三、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费用采购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40,000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为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大院及院内办公大楼,大院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院内办公楼为信息大楼,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主楼17层,附楼4层。 2、采购人与采购预算采购人为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采购预算为184万元/年。3、项目主要内容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机关大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一年;物业管理质量要求达到广州市市优标准。     (一)大楼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内外墙面、门、厅、房间、楼梯/电梯间、走廊通道、厕所、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给排水管道、沟、渠、池、井、绿化、路灯、标示指示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和市政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 大楼建筑本体包括但不限于供配电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气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电梯、停车场、办公家具设备及其他公共设备设施等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四)大楼室外和室内的环境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外墙及玻璃清洗,十二、十五、十六层部分办公室清洁、整理等。   (五)爱国卫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白蚁防治、消毒、防蚊虫、灭鼠服务、控烟等。   (六)大楼环境美化和绿化维护、更换与布置。   (七)内部安全监控、消防管理,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治安工作,杜绝火灾和治安隐患。   (八)停车管理。   (九)建立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大楼内各种报刊杂志、信件、公函等的接收、 分派、邮寄和登记工作。   (十一)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或协商后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交给成交供应商的其它项目,或采购人赋予的其他临时性任务。4、物业管理服务总体要求    (一)办公大楼属机关办公重地,安全性、保密性、规范性要求严格,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较高。成交供应商应积极主动与采购人联系,多途径、多渠道征询和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供礼貌、热情、周到、严谨、规范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创造一个安全、庄严、宁静、整洁、优雅的办公环境。(二)成交供应商负责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确定组织架构及人员录用等,上述方案制度在实施前须报采购人审核批准。(三)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节电、节水等节能降耗工作。(四)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及其人员录用与管理、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查阅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的财务运作状况。(五)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时,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六)成交供应商对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核,保证录用人员没有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专业岗位人员须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持证上岗。成交供应商要依法纳税,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保。(七)成交供应商各类管理、服务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注意仪容仪表和公众形象,并要求有一套服务规范和文明用语。采购人对一些公众岗位人员的体型、相貌、身高有特殊要求的需满足。(八)成交供应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九)成交供应商需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即有能力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接管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工作,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5、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质量要求达到广州市市优标准。 2.参照国家及省、市对物业管理质量指标的有关规定、具体标准,结合成交供应商自身的管理服务水平,成交供应商要具体承诺物业管理各项目拟达到的指标(最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严格遵守有关消防管理规定,确保无因管理服务不当而发生消防事故,消防设备完好率 100%;    (2)管理服务范围内无因管理服务不当而发生刑事案件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    (3)一般情况下,房屋及所有设施(网络等专业设施除外)零星维修、急修2 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 100%;    (4)除因基建质量、设备质量等特殊原因外,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达 100%;屋面、外墙、 梁、柱及地基、楼梯墙面等及其他公共土木设施、公共上下水道每季度或每月维护一次,确保无裂缝,无脱落、无变形、无凹陷、无堵塞、无漏等现象;    (5)公用设施应每月维护一次,保障正常安全运行,管理范围内照明完好率 100%;    (6)环境卫生、消杀、绿化达标率为95%以上 ;    (7)力争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在95%以上;投诉处理率达100%;    (8)排水管、明暗沟完好、畅通、无积水,维护周期一周,完好率 100%。     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明确为完成上述承诺指标所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防范     1.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安队伍,执行严格的纪律和岗位责任,确保整个大楼的安全、有序;     2.合理配置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及不定时巡逻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提高巡查密度。保安人员熟悉大楼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处理一般性的治安案件和投诉,发生重大案件或事故须及时上报采购方;     3.结合大楼特点,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无火警、无火灾、无刑事案件、无恶性打人伤人事件、无重大伤亡事故、无设备设施损坏事故;    4.制定可行的管理规章制度。外来办事人员询问登记管理落实到位。对大楼内所有大件搬出物品,须有采购人的书面批准手续,并登记出门时间、经办人。既要严格管理,又要文明服务,确保大楼的安全有序;    5.如有信访事件,须安排人员站岗观察情况,预防突发事件发生。预备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6.有紧急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包括火警、治安事件、电梯困人等),可以在30分钟内集结不少于10名专业保安到现场履职,并应有防止不良势态扩展的措施和方案,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在安全保卫工作中使用的工具、器材(包括消防器材)、服装等购置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三)停车场管理采购人停车场包括地下停车场和大院露天停车场,合计168个车位。    1.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及大楼辖区交通畅通,全天 24 小时对大楼地下停车场,地面停车位实施管理,保证车辆停放安全,严格执行采购人车场管理规定或临时规定的要求;    2.负责车辆的出入检查及刷卡登记,记录每台车辆的进出时间、车牌号及完损程度。准确了解进出的内部车辆驾驶司机,非采购人员工车辆严禁在采购人所属车位停车;    3.负责采购人重要接待及会议的车辆协调、指挥及周边停放管理工作;    4.每小时对车场车辆巡视一次,检查车辆是否有漏油、车窗门未关好等情况;    5.负责车库智能停车系统的使用管理、日常保养和简单维修工作,负责车场交通配套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简单维修和日常保养,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准时对地下车场排风和送风;       6.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进入到车场要及时责令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发现非正常驾驶行为应立即劝阻,避免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     7.及时发现和协助采购人妥善处理在停车场发生的交通事故;     8.维护好车场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库整洁。   (四)物业设施、设备维护 1.各类人员有相关上岗资格证,能按操作规程熟练操作、管理设备的运行,制定和执行设备维修、维护、保养计划; 2.负责管理物业设施、设备,定期巡查(每天不少于3次)、维护保养,保证各设备系统持续运作正常,并做好相关记录,内容包括:    (1)高、低压变配电设施、大楼备用发电机组等设备的日常管理、使用、保养和一般性维修;保持室外上下水管道、沟渠、化粪池的疏通,对给排水系统进行日常管理、保养、一般性维修和急修;(2)物业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专业公司维修保养的项目(如电梯、空调、消防系统、监控系统、高压维护等),由成交供应商交专业公司负责并支付所需费用,物业工程人员负责配合、监督专业公司履行保修协议。维保单位的确定须符合相关资质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报采购人审核书面同意;   (3)物业公用设施的管理维护,包括楼内门窗、楼梯等,保证大楼外观完好、整洁。大楼、楼层、房号等标识标志明显,室外招牌按规定设置,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4)简单维修物业范围内的办公家具,排除和维修物业范围内办公电器设备的简单故障。    3.制订各类设备设施事故、故障应急处理预案。    物业设施设备维保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对物业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时,单项(件)维修费用在500元(含)以下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费用;单价500元以上且非成交供应商人为责任事故造成的维修,成交供应商须列出维修清单及维修计划给采购人审核,由采购人决定由成交供应商或其他单位负责维修,其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成交供应商应审慎区别维修内容,不得故意合并维修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调整,并酌情扣减当月服务管理费用。采购人主要物业设施设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见附件1。   (五)清洁卫生 1.承担大楼内所有公共区域(含公共通道、走廊、梯道、台阶、电梯间、公共卫生间、茶水间、公共活动场所、会议室、天台等)以及十二、十五、十六楼部分办公室的卫生清洁及相关工作;完成采购人的临时清洁任务,如清洁会场、大扫除等等;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制订工作制度和标准,以考核工作质量。专职的清洁人员有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十二、十五、十六楼办公室清洁卫生须指定专人负责,并须事先将该保洁人员的履历、证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采购人审批; 3.日常清洁保洁要求公共部位干净无尘;卫生间空气清新、无异味;电梯内光亮、无手印,清洁无尘;大堂及公共走廊地面光亮、无纸屑、无烟头、无积水、无污水污泥;墙身光洁,灯饰光亮、无尘;天花、风口无积尘、 无污渍、无手印、无蜘蛛网;门窗玻璃光亮无印、无污渍;地毯无污渍无积尘;空调滤网定期清洗,无异味;花岗石墙及地板定期抛光清洁、不锈钢扶手定期上油保养; 4.专项的清洁工作(如地面抛光、清洗玻璃、高位清洗、洗地毯、室内大做等),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确保达到质量标准; 5.对会议室实行零干扰服务。无会议期间,会议室每天保洁一次;会议结束后及时做好保洁工作,各项设施恢复到位; 6.清洁时间应尽量提早,要求在早上上班前基本完成首次卫生清洁工作。长假提前半天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7.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门要求及实际情况定期杀蚊、蝇、鼠等,并做到无滋生源,并对卫生死角重点清洁; 8.每日将服务区域内的垃圾收集运到指定集纳地点,做到日产日清;     9.每年一次外墙清洗;    10.及时更换卫生间清洁用品(如卫生纸、洗手液等)。    清洁卫生所需工具器械、设备设施以及耗材费用(包括大楼卫生间所需的卷纸、擦手纸、香料等)、消杀药品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清洁卫生所需耗材要确保质量,并事先报经采购人同意。   (六)绿化养护1.由专人负责大楼公共区域、会议室及部分办公室内绿化植物的采购、布置、管理和养护。    2.按照绿化植物的种类,每天保证水分充足,湿度适当并适时整形修剪,保持植物表面清洁无积尘、长势茂盛、无枯黄叶;3.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绿化植物,保持公共绿化整体美观,有特色;绿化工作中使用的工具器械、设备设施及化肥农药等耗材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指定规格和数量(见附件2:办公大楼植物摆设统计表)内的绿化植物采购及其更换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重大节假日及会务期间所需绿化植物装饰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七)物业档案资料建立与管理1.建立完善的日常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对所有档案资料严格管理;2.建立交接班、项目故障与维修、保养等登记制度;3.档案资料包括物业资料、工程资料、设备档案、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资料、管理服务资料等,成交供应商需对以上资料收集、编目、归档和管理;4.档案的管理环境须做到“三防”,即防火、防潮、防变质。6、工作人员配置及要求(一)人员配置:序号岗位人数工作内容人员素质要求 1项目主管2人分别负责大楼、大院全面物业管理工作。大专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具有3 年以上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经验。2保安人员12人负责大楼范围内人、车、安全的秩序维护工作。注:投标人须具有在项目所在地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提供中标后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的承诺。男性,年龄25-40 岁,身高 1.70 米以上,两眼裸视视力均在 5.0 以上,具有保安员上岗证,退伍、复员、转业军人不少于3人。3工程人员5人负责大楼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运行监控和值班记录工作。高中毕业以上或初中级技术职称,年龄20-55岁之间,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应聘岗位的的操作技能,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关岗位操作上岗证。4清洁领班1人负责卫生清洁等组织协调工作。女性,年龄 50 周岁以下,身高 1.60米以上,五官端正,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5清洁人员5人负责大楼公共部位、会议室等及14、15楼部分办公室卫生清洁工作。女性,年龄 50 周岁以下,身高 1.50米以上,,五官端正,具有 1 年以上工作经验。6绿化人员1人负责大楼公共部位、会议室及部分办公室的绿化工作以及各办公室桶装水配送工作。男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绿化保养经验。合计26人   ★(二)本项目要求配备的26人为基本人数,若因人员不足而致服务质量达不到采购人采购需求,成交供应商需增加相应人员,但中标价不变,提供相关承诺。   (三)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并考虑到对大楼现有情况的熟悉性和人员的可靠性,对本大楼现有的物业工作人员,成交供应商可考虑部分接收。   (四)工作人员年龄、计划生育状况等须符合国家规定。   (五)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物业管理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专业维保除外),若因成交供应商不具备某项专项资质确需将某项专业项目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单位,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六)成交供应商应按劳动法规定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其他应支付费用。(七)为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保持队伍的稳定,鼓励成交供应商为物业服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资福利待遇。一旦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承诺为物业服务人员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须在劳动合同中予以实施,且每年应有适当增长,不得变相克扣物业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采购人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克扣物业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行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直接从每月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中扣减克扣部分的费用。(八)在委托管理期限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提供约40平方米以内管理用房(含仓库及维修场所),供成交供应商无偿使用,水电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成交供应商要列明管理用房分配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批。上述房屋及内附设施须保持良好,在合同终止后由成交供应商立即交回采购人,如发生损坏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额修复赔偿。成交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值班用休息宿舍及员工宿舍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7、成交供应商责任    (一)在管理服务期内由于成交供应商责任造成第三人、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二)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本大楼范围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及负责赔偿。    (三)如采购人提出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更换不合格物业服务人员。成交供应商要保持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的稳定性,更换重要物业服务人员前应征求采购人意见。    (四)成交供应商派驻该项目主管每月须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机关大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对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自评,并于每月 5 号前将上一个月的考评情况报采购人备案。采购人对于在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有监督纠正权。采购人每个季度未将结合成交供应商的自评情况实地考核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确认。为保证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采购人每个季度对物业服务的考核结果将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挂钩:考核总分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合格,不扣减物业管理服务费;考核总分 90 分以下(不含 90 分)每 1 分扣减当月物业服务费 0.5%;考核总分低于70 分(含 70 分)为完全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五)在物业服务期内,如果因发生盗窃、抢劫、失火等原因导致采购人财产损失或者工作人员人身损害的, 除能够证明非成交供应商责任外,成交供应商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在当期及以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扣除。   (六)在物业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在服务范围内无刑事、治安案件(事件)的发生;无消防责任事故发生、无机械设备操作责任事故发生。(七)合同期满前后一个月为物业接管过渡期,成交供应商在过渡接管期间不得拒绝新物业公司为有利于接管而提出的配合要求(限服务范围内),成交供应商同时需向采购人交付全套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含电子文档)。交接时间超过合同服务截止时间,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需要临时延长服务期,临时延长期不得超过原合同期限5%, 延长服务期间服务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另行协商,但不得超出原合同标准。8、物业管理期限与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物业管理期限    本项目委托管理期为1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正式进驻的日期起算)。(二)物业管理服务费 1.在物业管理合同执行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费采取后付费方式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如遇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支付上月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每月底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的1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费。 2.采购人每月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成交供应商日常管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物业管理成本+法定税费+企业利润等。其中物业管理成本的构成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资福利费用,含人员工资报酬(基本工资、法定加班费、福利、补贴、社保、体检费等);(2)办公经费,含通讯费、交通费、工作服摊销费用、劳保用品等;(3)单项 500 元以内日常工程维修物料;(4)报价人自有的管理设备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费;(5)采购范围有关项目内容要求所列的各项指定或包含的费用及其它不可预见费用。报价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际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充分考虑到报价的风险。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1.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1.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项目拟指定从唯一的供应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机关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获取,属于上述规定的第4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文“...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以及省财政厅《广东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增强属下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故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报价人名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机关服务中心报价人地址:连新路171号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23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30 日 止。十、联系事项(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龙先生联系电话:020-62791635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20-83163650(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62791666传真:020-83371002邮编:510030(三)采购人: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联系人:省科技厅本部联系电话:020-83163630传真:020-83548587邮编:510033(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地址:仓边路26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83188500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