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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24 19:06:16|作者:清洁吧


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区域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项目名称: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17)0481号委托代理编号:LADCZ(2017)08023、采购内容(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项目用途: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采购预算:195万元服务期限:36个月(以签订的合同起止时间为准)采购项目性质:建立良好办公环境、维护工作秩序4、供应商资质要求: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4.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4.1.2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4.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1.4具备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注册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1.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4.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4.2.1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4.2.2非湘潭市注册单位在本市须有固定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具有保安、保洁等综合服务管理能力;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5.2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5.3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5.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请预留足够的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5.5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5.6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4.1 请从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1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4.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7年8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4.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4.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17年9月13日(星期三)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8、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长潭路26号                                     联系人:何永红  赵江红联系电话: 0731-58510342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湘潭九华经开区学府路1号新都汇3栋1单元16楼联系人:廖丽娟   张利芳联系电话:0731-5555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