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费2017.10.9-2018.10.8项目变更公告(一)(LNZC2017-0454)一、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名称地址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沈阳市浑南区柏叶306号丁奡13840063572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康震23447785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首次公告日期物业费2017.10.9-2018.10.8LNZC2017-04542017/8/17 0:00:00三、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澄清或修改)事项更正(澄清或修改)内容及日期更正(澄清或修改)前更正(澄清或修改)后第三章:评标方法商务部分:业绩提供自2013年起,高校物业服务合同额在250万元(含)及以上且管理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的合同,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合同的复印件,要求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如果不能提供此项不得分,评标委员会核查后返还。提供自2013年起,类似物业服务合同额在250万元(含)及以上且管理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的合同,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合同的复印件,要求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如果不能提供此项不得分,评标委员会核查后返还。四、重要提示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0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