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我局的物业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需按规定组织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加:
一、采购人名称:石门县国家税务局
二、采购内容:物业管理
三、采购方式: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四、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
五、合同期限:一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殊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具备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应资质
五、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单位营业执照、本项目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或影印件一份;
(3)目前正在服务的业主名单。
六、报名时间:凡有意参与谈判者,请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28日(工作时间)报名;
报名地点:石门县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科(二楼);
谈判时间:2017年8月29日下午3:30
谈判地点:石门县国家税务局三楼会议室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丁先生
联系电话: 0736-5156619、13786617611
石门县国家税务局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