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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

2017-08-25 14:31:33|作者:清洁吧


关于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   2017年07月09日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委托发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鄂财购准字(电子)[2017]00407号,文件编号:CG2017FGK1257)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2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7年09月12日上午9:00-9:30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2日上午9:30;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09月12日上午9:30时整;报名时间:2017年07月09日至2017年09月01日;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1日下午4:00时;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3、供应商应符合建设部关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第五章 投标人资质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二.投标人应提供的其它资信文件1.供应商是法人的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审查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2.能够真实反映3年来投标企业同类或相似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服务合同(标明合同金额和服务面积)等;3.行业主管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4.投标人情况介绍,包括办公场所、机构设置、技术力量、服务能力、质量管理等;5.其他有利于投标的投标人的证明文件;6.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材料。7.供应商应符合建设部关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