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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达大厦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25 16:25:04|作者:清洁吧

能达大厦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能达大厦保洁服务项目 已由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炜赋集团南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江苏炜赋集团南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能达大厦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能达大厦红线范围内,包括主楼、裙楼、地下车库、天台和外围等公共区域的地面、卫生间、会议室等清洁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2保洁地点:能达大厦;

2.3保洁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暂定贰年。项目实行年度考核,合同按年签,年度考核不通过的,下一年不予续签;

2.4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且营业执照范围内需有保洁服务营业范围;

3.4投标单位须有明确的服务质量保证承诺(按第六章后附格式);

3.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近6个月(2017年2月-2017年7月)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金清单(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

3.6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可以从当地省检察院官网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自行打印),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投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1.2条款资格评审标准。

4.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4.1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投标企业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范围内需有保洁服务营业范围);

4.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近6个月(2017年2月-2017年7月)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金清单(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

4.4投标单位须有明确的服务质量保证承诺(按第六章后附格式);

4.5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可以从当地省检察院官网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自行打印),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项目投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发布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 。

6.2获取方式: 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www.ntkfqztb.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参与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9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江苏炜赋集团南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跃龙南路28号北4楼

邮 编:226006

联 系 人:姜海燕

联系电话:0513-85502599

2017 年8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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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定稿)2017.8.25(姜)能达大厦保洁项目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