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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8-26 17:12:18|作者:清洁吧


日期:2017-03-24 项目名称: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入围项目 机构项目编号:CFTC-BJ01-1703004 采购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黄土岗甲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3771015采购品目:A代理机构: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座17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6215050预算金额:75(万元)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3-24 09:30:00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3-31 16:00: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座1705室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投标截止时间:2017-04-05 09:30:00 开标时间:2017-04-05 09:3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北大街3号圣地苑宾馆会议室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公示附件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0.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他要求:(一)供应商须为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度物业服务定点供应商;(二)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壹级资质;(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近3个月连续缴纳税收记录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供应商须为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度物业服务定点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壹级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0)供应商应按上述报名资料的要求,用A4纸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公示附件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56215050 其它补充事宜: 国金招标有限公司2017-03-24 15:43:39U02017032466116734393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