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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栏镇新茂村垃圾清运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26 17:31:09|作者:清洁吧

横栏镇新茂村垃圾清运承包项目以竞价方式进行招标。

一、采购人:中山市横栏镇新茂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二、项目需求

项目主要负责新茂村辖区内所有3米宽或以上(含承包期内新增道路)、新旧商业街主路,文化广场、村委背后球场、四沙小学、华文小学、卫生站等公共场所的垃圾清运保洁工作。具体保洁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四、服务期限:由2017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共3周年。

五、采购上限价:45万元/年。

六、竞价规则:现场举牌竞价,每次降价跨度1000元,价低者中标。

七、投标保证金:5万元。2017年8月30日下午5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指定账户,并注明用途。(户名:中山市横栏镇新茂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账号:2011 0232 0902 6400 232;开户行:工商银行横栏四沙支行)。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午9时前。

(二)报名地点:新茂村集体资产交易站(村委一楼会议室)

(三)报名所需资料

1.以单位名义报名的:经营范围与招标项目相关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的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所有原件验证后退回。

2.以个人名义报名的:竞投人亲自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竞投的,必须携带竞投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竞投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九、竞投时间:2017年8月31日(星期四)上午9时。

十、竞投地点:新茂村集体资产交易站(村委一楼会议室)

十一、合同签订期限:中标人必须从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因中标人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中标人主动弃标,招标人将没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保证金,并将其弃标的情况记入投标诚信记录。

十二、其它事项:其它有关事项开投前公布说明,若需了解详情请联系新茂村委会。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87766507

附:新茂村垃圾清运承包项目合同书样本

横栏镇公共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