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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物业维修服务项目

2017-08-28 15:47:57|作者:清洁吧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物业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物业维修服务项目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项目采购X[20170608]-01441号)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物业维修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HBDL-JL17-C0053

3.招标范围:物业维修服务(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4.服务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6969号

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6.服务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中《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要求》规定的技术标准,达到招标人满意的优质服务,其他未尽事宜满足《长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各项规定。

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其他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招标标的经营范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物业管理资格或相关物业管理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7. 投标申请人需到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科进行犯罪记录查询,并提供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 时至16 :00时 ,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项目经理的物业管理资格证书或相关物业管理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信用中国( 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6969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854319223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D8-102

联 系 人:孙经理 张经理

电 话:0431-8109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