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中冶蓝城1、2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宽城区中冶蓝城1、2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宽城区中冶蓝城1、2期小区业主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中冶蓝城1、2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
2.2招标编号:LNFYZBDL-JL17-095C。
2.3招标范围:小区内所有相关住宅、商铺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的物业服务管理。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服务地点:长春市宽城区中冶蓝城1、2期小区。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投标人具有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4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完成过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业绩。
3.6投标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新版营业执照)。
4.1.2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
4.1.3投标人具有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
4.1.4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由相关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1.5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验收单。
4.1.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1.7检察机关出具针对本项目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按高检会[2015]5号文)。
4.1.8银行开户许可证。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7008号国盛大厦13楼会议室 。
5.2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7008号国盛大厦13楼会议室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____(http://____/)、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http://jilinbidding.changchun.gov.cn/)、城市晚报和长春晚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宽城区中冶蓝城1、2期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北环城路511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68642615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3850号
联 系 人:王经理 邱经理
电 话:0431-8080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