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705156 | 招标编码:CBL_20170825_201243038 |
开标时间:2017-09-14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 | 招标人: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 |
资金来源: 其他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日 期: 20 17 年 8 月 25日
招标编号: GXTC-1705156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 代理 机构) 受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 分行( 以下简称“ 招标人 ”或“国开行”或“开行” ) 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2017-2020年小物业外包服务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有资金。
3. 项目概述及招标内容 : 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2017-2020年小物业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拟选聘一家专业的物业公司为招标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包含房屋维修养护及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保洁和绿化管理、安全和秩序管理、综合服务等(详见 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
4. 合格投标人的 资格 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4) 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
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不得参加投标;
(7)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
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
(10)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物业服务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1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建设部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并提供该项目总负责人在投标人公司持续工作六个月以上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指投标人为该项目总负责人至少缴纳2017年度连续6个月社保的证明文件)。
5.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 时间:201 7 年 8 月 25 日至201 7 年 9 月 1 日,每天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7:00 (北京时间), 双休及 节假日除外。
(2) 文件 售价 : 人民币 伍佰元整(500元), 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如需邮寄加收50元邮寄费,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纸版文件领取地点 : 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5楼1501室
(4) 标书发售 联系人: 毛工
(5) 联系方式: 电话: 0574-88090206 传真: 0574-88091028
(6) 联系邮箱: 21614862 @qq.com
特别说明: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7年 9 月 14 日 09 : 30 ( 北京时间 )前递交至 宁波市海晏北路577号1901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 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4 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 。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7年 9 月 14 日 09 : 30 ( 北京时间 )在 宁波市海晏北路577号1901室。会议室 开标,届时请投标人 派 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 :国家开发银行 宁波市 分行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77号 邮 编 :315000 联 系 人: 林女士 电 话: 0574- 83872156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5楼 邮 编 :315000 联 系 人: 王银、高书焓 电 话: 0574-88090039、87425408 传 真: 0574-88091028 |
附:
1、接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 本账户只接收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钱湖支行
人民币帐号: 574906029210101
行号: 308332014170
注: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自身名义递交。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采用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则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2、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均汇到以下账户:
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人民币账号:7112510182600005361
行号:302100011251
3、 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银行及账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相关附件: GXTC-1705156-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rar